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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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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

英文名:Shaoyang University 简称:“邵院”,“SYU”,“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所在地:邵阳 院校代码:10547 类型:综合类

普通高职卓越计划
  • 邵阳学院招生简章

邵阳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2
邵阳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各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邵阳学院,国标代码:10547,英文名称:Shaoyang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学校现有四个教学校区:七里坪校区、李子园校区、西湖校区、江北校区。第三条  邵阳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是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教育部和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项目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第四条  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认可的邵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招生就业处)。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和招生数据统计与上报,开展招生工作的创新改革和科学研究。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如出现某一省生源良好而另一个省生源不足的情况时,学校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生源不足的省剩余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招生。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实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视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第十一条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序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遇到同分投档成绩,高考原始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绩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上没有说明的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清”: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二、三、四、五、六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实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市的投档与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湖南省的录取规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各省招生办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的录取规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湖南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各省招生办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计划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政策执行。第十八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湖南省所属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80分,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考生的英语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后不得低于70分。报考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教学。第二十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试合格。 第二十一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我校网站通过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它多种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并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开展入学专业复测等,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有关招生事宜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39-5432591  5308781传    真:0739-5308386电子邮箱:hnsyxyzsb@sina.com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邮政编码:422000学校网址:http://www.hnsyu.net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hnsyu.net/zhaosheng/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邵阳学院                      2020年5月29日  详情
2017年邵阳学院招生章程2017-04-2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邵阳学院,国标代码:10547,英文名称:Shaoyang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学校现有三个教学校区:七里坪校区、李子园校区、西湖校区。第三条  邵阳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和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项目单位。第四条  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少量普通专科教育。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认可的邵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如出现某一省生源良好而另一个省生源不足的情况时,我校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生源不足的省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招生。笫十条  招生专业与学制 层次所属二级学院序号专  业  名  称学制师范标识考生类别文科理科对口本科经济与管理学院1金融工程4是是2国际经济与贸易4是是是3管理科学4是是4旅游管理4是是是政法学院5法学4是是6思想政治教育4S是体育学院7体育教育4S是是8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是是文学院9汉语言文学4J是10汉语国际教育4J是11新闻学4是12历史学4J是外国语学院13英语4J是是是14商务英语4是是音乐舞蹈学院15音乐学4J是是16舞蹈学4J是是艺术设计学院17美术学4J是是是18视觉传达设计4是是19环境设计4是是理学院20数学与应用数学4J是21信息与计算科学4是22物理学4J是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23化学4J是24化学工程与工艺4是25制药工程4是26食品科学与工程4是27食品质量与安全4是28生物工程4是城乡建设学院29地理科学4J是是30土木工程4是是31测绘工程4是32城乡规划5是是33风景园林5是34园林4是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3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是是36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是37车辆工程4是38能源与动力工程4是信息工程学院39电子信息工程4是40电子科学与技术4是41通信工程4是4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J是43网络工程4是44物联网工程4是电气工程学院45测控技术与仪器4是4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是47自动化4是48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4是会计学院49会计学4是是是50资产评估4是是国际学院51电子科学与技术(国际课程实验班)4是52旅游管理(国际课程实验班)4是是53通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4是医学院54临床医学5是护理学院55护理学4是是药学院56药学4是医学检验学院57医学检验技术4是专科药学院58药品经营与管理3是是是59药学3是是是医学院60临床医学3是是是61口腔医学3是是62针灸推拿3是是是63医学影像技术3是是是64康复治疗技术3是是是护理学院65护理3是是是66助产3是是是医学检验学院67医学检验技术3是是是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对出档考生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队),遇到同分投档成绩,高考原始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绩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上没有说明的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第十四条  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根据各省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校内专业投档录取。校内专业投档录取分三轮进行:第一轮: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二轮: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上一轮未录满的专业。第三轮: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录取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对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各省招生办投档后,我校将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第十六条  对高考招生改革试点省(浙江省、上海市)生源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录取。第十七条  专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按各省的投档情况,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在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湖南省的录取原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湖南省外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统考及校考合格,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湖南省的录取原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湖南省以外按各省招生办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湖南省所属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80分,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助产(专科)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第二十二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考生的英语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后不得低于70分。报考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教学。第二十三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试合格。第二十四条  报考舞蹈学、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体检要求除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还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且原则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第二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生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我校网站通过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七条  学费标准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第二十八条  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等多种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并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开展入学专业复测等,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有关招生事宜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39-5432591  5308781  15007399646(移动)传    真:0739-5308386电子邮箱:hnsyxyzsb@163.com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邮政编码:422000学校网址:http://www.hnsyu.net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hnsyu.net/zhaosheng/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邵阳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邵 阳 学 院                                   2017年4月15日 详情
邵阳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邵阳学院,国标代码:10547,英文名称:Shaoyang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学校现有三个教学校区:七里坪校区、李子园校区、西湖校区。第三条  邵阳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和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项目单位。第四条  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少量普通专科教育。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认可的邵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研究。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如出现某一省生源良好而另一个省生源不足的情况时,我校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生源不足的省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招生。笫十条  招生专业与学制 层次所属二级学院序号专  业  名  称学制师范标识考生类别文科理科对口本科经济与管理学院1金融工程4是是2国际经济与贸易4是是是3管理科学4是是4旅游管理4是是是政法学院5法学4是是6思想政治教育4S是体育学院7体育教育4S是是8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是是文学院9汉语言文学4J是10汉语国际教育4J是11新闻学4是12历史学4J是外国语学院13英语4J是是是14商务英语4是是音乐舞蹈学院15音乐学4J是是16舞蹈学4J是是艺术设计学院17美术学4J是是是18视觉传达设计4是是19环境设计4是是理学院20数学与应用数学4J是21信息与计算科学4是22物理学4J是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23化学4J是24化学工程与工艺4是25制药工程4是26食品科学与工程4是27食品质量与安全4是28生物工程4是城乡建设学院29地理科学4J是是30土木工程4是是31测绘工程4是32城乡规划5是是33风景园林5是34园林4是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3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是是36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是37车辆工程4是38能源与动力工程4是信息工程学院39电子信息工程4是40通信工程4是4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J是42物联网工程4是电气工程学院43测控技术与仪器4是4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是45自动化4是46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4是会计学院47会计学4是是是48资产评估4是是国际学院49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4是医学院50临床医学5是护理学院51护理学4是是药学院52药学4是医学检验学院53医学检验技术4是专科药学院54药品经营与管理3是是是55药学3是是是医学院56临床医学3是是57口腔医学3是是58针灸推拿3是是是59医学影像技术3是是是60康复治疗技术3是是是护理学院61护理3是是是62助产3是是是医学检验学院63医学检验技术3是是是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对出档考生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队),遇到同分投档成绩,高考原始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绩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上没有说明的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第十四条  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根据各省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校内专业投档录取。校内专业投档录取分三轮进行:第一轮: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二轮: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上一轮未录满的专业。第三轮: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录取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对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各省招生办投档后,我校将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第十六条  对高考招生改革试点省(浙江省、上海市)生源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录取。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在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湖南省的录取原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湖南省外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统考及校考合格,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其他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湖南省的录取原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湖南省以外按各省招生办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湖南省所属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80分,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助产(专科)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第二十一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考生的英语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后不得低于70分。报考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教学。第二十二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试合格。第二十三条  报考舞蹈学、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体检要求除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还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且原则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第二十四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生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我校网站通过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准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第二十七条  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它多种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并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开展入学专业复测等,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有关招生事宜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39-5432591  5308781传    真:0739-5308386电子邮箱:hnsyxyzsb@sina.com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邮政编码:422000学校网址:http://www.hnsyu.net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hnsyu.net/zhaosheng/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邵阳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邵 阳 学 院                                    2018年3月26日 详情
邵阳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0
邵阳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各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邵阳学院,国标代码:10547,英文名称:Shaoyang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学校现有四个教学校区:七里坪校区、李子园校区、西湖校区、江北校区。第三条  邵阳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是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教育部和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项目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第四条  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少量普通专科教育。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认可的邵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招生就业处)。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和招生数据统计与上报,开展招生工作的创新改革和科学研究。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如出现某一省生源良好而另一个省生源不足的情况时,学校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生源不足的省剩余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招生。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实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视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第十一条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序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遇到同分投档成绩,高考原始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绩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上没有说明的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清”: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二、三、四、五、六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教育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投档与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湖南省的录取规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各省招生办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的录取规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各省招生办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湖南省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计划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政策执行。第十八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湖南省所属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80分,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考生的英语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后不得低于70分。报考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教学。第二十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试合格。 第二十一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我校网站通过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它多种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并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开展入学专业复测等,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有关招生事宜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39-5432591  5308781传    真:0739-5308386电子邮箱:hnsyxyzsb@sina.com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邮政编码:422000学校网址:http://www.hnsyu.net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hnsyu.net/zhaosheng/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邵阳学院                      2019年3月13日  详情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2009-04-14
在湘招生代码:4376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在省、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奉行“质量立校,品牌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以优良的办学条件,过硬的教学质量,规范的校园管理,为医疗卫生事业培养实用型的卫技人才。学校位于邵阳市中心,建有两个校区(即西湖路校区和梅子井校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校占地300多亩,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2223万元,图书藏量28.91万册。学校设有四系两部,即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检验系、基础课部和公共课部,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30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120人,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有85人。学校有两所附属医院,开设病床1000余张,医技科室31个,医疗仪器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医卫技术人员1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400余人。在省内、外设有见习、实习医院70余所。学校设立奖学金和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给予扶助。近几年来,我校毕业生受到省内外各大医院和企业的普遍欢迎。热忱欢迎广大高中毕业生和医卫类的中专毕业生报考我校。 2009年招生计划总表 专 业学 制招 生 考 生 类 别学费(元/年)临床医学三年文理兼招4200临床医学(妇幼卫生方向)三年文理兼招(只招女生)4200口腔医学三年文理兼招4200针灸推拿三年文理兼招4200护  理三年文理兼招5460助 产三年文理兼招(只招女生)4200药  学三年文理兼招4200医学检验技术三年文理兼招4200医学影象技术三年文理兼招42002009年在湘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对口招生(以上专业均可填报)计划120人,外省计划170人。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宝庆西路18号 邮? 编: 422000招生实习就业处联系电话:0739-5308781? 0739-5308386 0739-5305651(传真)联系人: 徐老师(13973909988); 孙老师(13607390916)邮 ?箱: zhaoshengjyc@hnsyyz.cn? 学校网址: www.hnsyyz.cn详情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1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 “ 依法治招 ” 的要求,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部标代码:13803。 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宝庆西路18号  第三条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奉行“质量立校,品牌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以优良的办学条件,过硬的教学质量,规范的校园管理,为医疗卫生事业培养实用型的卫技人才。学校占地300多亩,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2223万元,图书藏量28.91万册。师资力量较强,现有专任教师330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120人,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有85人。学校有两所附属医院,开设病床1000余张,医技科室31个,医疗仪器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医卫技术人员1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400余人。在省内、外设有见习、实习医院70余所。 第四条 开设专业有: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妇幼卫生方向)、口腔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其中临床医学(妇幼卫生方向)和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各专业男女性别和男女比例不限。所有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文理兼招。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办法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实习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学生临床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做好人才需求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协同教务处制定招生分专业计划,负责制定分省生源计划;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条件为依据。每年的招生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校务会议审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我校2009年面向湖南、河南、江西、湖北、河北、广东、广西、山西、安徽、福建、宁夏、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17个省、市招生。生源计划经主管校长审核、校长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执行,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实习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 120% ,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若第一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档案,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入校和专业安排一视同仁。  第十七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护理专业学费546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年;学生公寓收费为800~1200元/年;书籍资料费2000元/三年(多退少补);并严格按照湖南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体检、录取等学杂费。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减免、缓交等手续。学校设立奖学金和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给予扶助。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三个途径咨询: 1、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hnsyyz.cn;? 2、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咨询热线:0739-5308781;0739-5308386; 3、邵阳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处办公电话:0739-5308781;0739-5308386;传真:0739-5305651;邮箱:zhaoshengjyc@hnsyyz.cn。  第二十二条 我校将在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hnsyyz.cn)上及时公布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根据考生档案提供的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739--5326977、0739--5308799。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招生实习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的招生工作文件和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9年4月10日?详情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2010-04-15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湖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部标代码:13803? 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宝庆西路18号?第三条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奉行“质量立校,品牌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以优良的办学条件,过硬的教学质量,规范的校园管理,为医疗卫生事业培养实用型的医、护、药、技人才。学校占地300多亩,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2223万元,图书藏量28.91万册。师资力量较强,现有专任教师358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26人,其中教授34人,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8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学校有两所附属医院,三所教学医院。省内、外见习、实习医院70余所。?第四条 开设专业有: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妇幼卫生方向)、口腔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除临床医学(妇幼卫生方向)、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所有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文理兼招。?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办法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招生实习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学生临床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做好人才需求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协同教务处制定招生分专业计划,负责制定分省生源计划;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学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条件制定招生专业与计划。每年的招生专业与计划,经学校校务会会议审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第十条 我校2010年面向湖南、河南、江西、湖北、河北、广东、广西、山西、安徽、福建、宁夏、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山东、海南等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生源计划经主管校长审核、校长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执行,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实习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 ,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录取。?第十二条 学校分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若第一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档案,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我校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处理,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学校对应、往届生入校和专业安排一视同仁。?第十七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能吃苦耐劳的工作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十八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护理专业学费546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年;学生公寓收费为800~1200元/年;书籍资料费2000元/三年(多退少补);并严格按照湖南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体检、录取等学杂费。?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减免、缓交等手续。学校设立奖学金和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给予扶助。?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咨询: 1、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www.hnsyyz.cn);? 2、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咨询热线: 0739-5308386;15007399646 3、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处办公电话: 0739-5308386;15007399646;传真:0739-5305651;邮箱: zhaoshengjyc@hnsyyz.cn。?第二十二条 我校将在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www.hnsyyz.cn)上及时公布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根据考生档案提供的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739--5326977、0739--5308799。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招生实习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的招生工作文件和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4月7日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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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编:
    4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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